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切实促进学风建设,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巡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视工作安排
1.考风考纪巡视组由全体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和各二级学院人员组成,巡视分组及成员名单如下表,详见《宿州学院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一览表》(附件1)。
组 别 |
巡视时间 |
组 长 |
成 员 |
备 注 |
文管一组 |
1月12日 |
芦伟 |
张勇 |
王海潮 |
|
文管二组 |
1月13日 |
李建楼 |
陈黎黎 |
段鹏举 |
|
文管三组 |
1月14日 |
耿涛 |
钱玉梅 |
冯松宝 |
|
文管四组 |
1月15日 |
谢永 |
王闻琦 |
王桂英 |
|
文管五组 |
1月16日 |
汪材印 |
张志伟 |
王 聪 |
|
理工一组 |
1月12日 |
张雁凌 |
唐伟元 |
陈芳芳 |
|
理工二组 |
1月13日 |
黄桂娟 |
胡发刚 |
宋 皓 |
|
理工三组 |
1月14日 |
李 茹 |
李小芳 |
满 建 |
|
理工四组 |
1月15日 |
刘超(马院) |
张 琳 |
周 冲 |
|
理工五组 |
1月16日 |
吴枝兵 |
李红(美术) |
吴 梅 |
|
随机 巡视组 |
李 红 闵 杰 杨维志 邢存海 王红艳 陈得宝 许兴海 陈 松 陈 宇 甘守飞 唐永刚 陈珊珊 |
2.二级学院巡视组负责巡视本学院的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3.随机巡视组对考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4.各巡视组要及时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质评处,由质评处统一通报。
二、巡视组工作职责
1.学校巡视组职责
(1)巡视组负责期末考试全过程的监督、指导、评价及考试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除依据《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相关条款予以扣分外,须及时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按规定处理并进行全校通报。
(2)巡考员在巡视期间,需依据《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见附件 2),为各二级学院指定数量的考场进行评分。巡考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巡视评分结果提交至质评处办公室。质评处将结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安徽省计算机水平考试的考场记录情况,综合考评后评选出 6 个校级考风考纪先进单位(文管、理工各三个)。
2.二级学院巡视组职责
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
三、考前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考风考纪宣传。考前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宿州学院监考教师职责》《宿州学院本科教学差错和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暂行)》《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组织学生学习《宿州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形成“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光荣”的浓厚氛围,在全院学生中建立“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的良好考试风气。
附件:1.宿州学院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一览表
2.宿州学院期末考试考风考纪评分标准
发规处 教务处 学工部 团委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