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中青年教师“国(境)外研修工程”, 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拓宽教师队伍的学术视野,根据《宿州学院选派教师出国(境)研修暂行办法》(校人字[2013]16号),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第五批教师赴美国卡斯尔顿州立大学(Castleton State College)研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10名
二、选派专业
本科专业:商业管理、化学、生物、传播学、计算机信息系统、教育学、环境科学、生态科学、应用科学、地质学、经济学、艺术学、音乐学、心理学、体育运动管理等;
硕士专业:艺术管理、课程与教学、戏剧表演、音乐教育、会计学、体育管理等。
三、研修形式与时间安排
根据赴美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研究方向,在相关学科专业教授的指导下,跟班听课2-3门,参与实践教学,开展课堂观摩等。研修时间为4个月(2017年8月下旬至2017年12月下旬)。
四、名额分配
各学院可根据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并结合本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和队伍培养需要选择推荐,原则上每学院不超过3名。
五、选派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二)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业绩突出。
(三)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须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学校专门组织的外语考核。
(五)在我校工作满2周年以上,且工作量饱满。
六、研修费用
本次赴美访学研修期间的培训费、学校统一使用的书本资料费、伙食补贴等由学校承担;护照、签证办理相关费用及在美期间的个人出行交通费、各类保险及其他支出等由教师个人承担;教师往返机票及国内交通费按相关规定报销。
七、研修考核
教师回国报到后两周内,向人事处、国合处提交出国研修报告各一份。人事处、国合处负责对研修成果和研修报告进行评估,作为出国研修人员当年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出国研修人员在回国后一个月内,须针对研修内容在本学院公开做一次学术报告,汇报学习成果。通过大胆借鉴和积极探索,做到学以致用,努力将国外大学先进的教学理念运用到教学中,并积极申报质量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
八、选派程序
(一)4月21日前,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教师报名,遴选符合选派条件的教师推荐上报,并填写报名推荐表,纸质版交人事处(逸夫楼418室),电子版发至szxyrsc@163.com。
(二)4月21日,人事处、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4月24日前,人事处、国合处组织英语能力选拔测试并拟定初步人选,报学校批准后公示。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人事处、国合处组织相关专家研究确定笔试内容和面试方案,确定笔试阅卷人员和面试专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4月26日起,由人事处、国合处负责指导赴美研修人员办理审批、护照、签证及签约等出国手续,并开展行前培训。
附件:1.宿州学院教师赴国(境)外研修报名推荐表
2.宿州学院教师国(境)外研修成果鉴定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