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值班实行三级值班带班制度,校领导带班,处级领导
和科级干部在岗值班。总值班室办公地点设在逸夫楼A206室。值班电话为:0557-2875008。
二、工作日值班时间18:00至次日上午9:00(夜班);节假日值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8:00(白班),18:00至次日上午9:00(夜班)。校办公室(网络中心)、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和保卫部(处)原节假日值班制度不变。
三、校领导带班期间应在宿州市内,并保证联络畅通,工作需要时要第一时间返岗。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如遇需要离岗处理事项,务须保持一人在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事先在规定值班人员中自行调班,并告知校办公室。
四、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值班电话,须在响铃3声之内接听,要认真负责,热情礼貌,周到细致。值班电话为值班工作专用电话,工作之外不得占用。为及时受理外来电话,要避免长时间通话,严禁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通话。
五、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相关事项。值班期间,如有需要办理的一般事项,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处理;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带班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汇报。值班人员汇报、通知相关事项时,要及时准确、全面真实,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六、值班人员要全面准确记录值班期间重要事项和处理情况。填写值班记录时,要使用规定的值班记录本。记录内容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字迹工整,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七、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交接工作,确保总值班室值班不缺岗、不断岗。交班人员要交清当班重要事项,移交需继续办理事项。接班人员要迅速掌握值班情况,接续办理未完成事项。交接班应在值班场所进行,当面签字确认。
八、保持总值班室内清洁卫生。
校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