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今年我省高招实施阳光工程

      2007年12月01日 00:00  点击:[]

      实施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是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客观要求。省招办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明确信息发布的方式、内容、时间和要求,在报名、考试、录取三个主要工作阶段,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有关招生信息,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确保阳光工程目标在我省实现。

      二、组织领导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是今年高校招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此项工作在省招委、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省招办具体组织实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取得实效。

      三、今年实施阳光工程的工作重点

      市县教育局、招办和高校要按照“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的原则,把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抓紧抓实。2005年要重点强化以下6个方面管理。

      1.严格高校招生调整计划使用管理。

      2.严格高校定向就业招生管理。

      3.严格独立学院招生管理。

      4.严格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

      5.强化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6.强化招生录取期间的信访、咨询、申诉和接待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公布咨询、申诉电话,确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畅通。

      四、信息公开内容、时间、方式

      公开事项及内容

      时间

      公开方式

      1.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含照顾政策、补录政策、各类特殊形式招生政策)

      适时

      省招办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教育资源网站、部分报纸、电视

      2.在皖招生院校名单、招生信息、招生计划、体检指导意见

      5月底或

      《报考指导》

      6月初

      省招办网站

      3.在皖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5月底或

      《招生章程》

      6月初

      省招办网站

      4.全省保送生录取名单

      5月中下旬

      省招办网站、省教育网站、教育资源网

      5.公示全省享受政策加分考生信息

      6月初

      省招办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教育资源网站、部分报纸、电视

      6.各类特殊形式招生录取名单(含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择录取、体育单考单招、定向就业、民族预科、民航、海军招飞)

      7月中旬—8月初

      省招办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教育资源网站、部分报纸、电视

      7.公布全省省内院校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分布情况

      5月中旬

      省招办网站,有关媒体

      8.通知艺术、体育专业考生省内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及排名

      5月中旬

      艺术、体育考生成绩通知单,168信息台

      9.公布安徽省高考成绩分布情况和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

      6月底

      省招办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教育资源网站、部分报纸、电视

      10.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及排名

      6月底

      省招办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教育资源网站、部分报纸、电视、成绩通知单、168信息台

      11.开展“网上咨询”服务活动

      5月—8月

      安徽教育网

      12.举办填报志愿现场咨询活动

      6月11日(本科)6月28日(高职专科)

      地点待定

      13.公布在皖招生院校前二年录取统计信息

      5月底

      报考指导

      14.公布各批次招生院校投档前预测线及实际投档线(除提前批)

      录取期间

      省招办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教育资源网站、部分报纸、电视

      15.省招办公布考生查询录取结果的渠道

      长期

      省招办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教育资源网站、部分报纸、电视、168信息台

      16.省招办和各高校公布考生咨询电话和申诉(举报)电话

      长期

      省招办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教育资源网站、部分报纸、电视

      17.公布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

      适时

      省招办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教育资源网站、部分报纸、电视

      18.各高校公布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方法及录取名单

      适时

      各校网站

      五、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各市县教育局、招办和高校党政主要领导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招生考试、录取期间,各地、各高校都要建立健全信息快速反馈、问题迅速处理的有效工作机制。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有效监督,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厉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六、其他各级各类教育招生工作都要按照“阳光工程”的原则要求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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