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宿州学院2018年在湖南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说明

      2018年06月29日 21:27 招生网 点击:[]

      我校在湖南招收音乐学、舞蹈表演、环境设计,书法学四个艺术类专业,四个专业都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只招艺术文。我校在湖南省录取由2017年的提前批次招生改为本科二批招生。湖南省有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两种录取办法,我校采用非平行志愿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一、录取批次:艺术类本科二批(非平行志愿组)

      二、招生类别:只招艺术文,不招理科

      三、双达线:设文化控制线和专业控制线(艺术统考合格)

      文化课最低控制线:341分

      专业资格线:150分

      四、录取规则:双达线后,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

      若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分排序,专业分相同,按照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分),如还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五、录取时间:本科二批(艺术类):7月28-29日非定向志愿录退,7月30日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7月31-8月1日征集志愿录退,其中艺术类专业录退预计在8月5日完成。

      六、历年录取情况:

      2017年录取情况

      省份

      专业

      录取数

      文化线

      专业线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湖南

      环境设计

      5+6

      315

      150

      594

      611.1

      632

      书法学

      4

      633

      652.3

      676

      音乐学

      8+3

      607

      630.1

      650

      舞蹈表演

      10

      588

      600

      618

      特此说明

      宿州学院招就处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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