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湖南招收音乐学、舞蹈表演、环境设计,书法学四个艺术类专业,四个专业都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只招艺术文。我校在湖南省录取由2017年的提前批次招生改为本科二批招生。湖南省有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两种录取办法,我校采用非平行志愿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一、录取批次:艺术类本科二批(非平行志愿组)
二、招生类别:只招艺术文,不招理科
三、双达线:设文化控制线和专业控制线(艺术统考合格)
文化课最低控制线:341分
专业资格线:150分
四、录取规则:双达线后,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
若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分排序,专业分相同,按照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分),如还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五、录取时间:本科二批(艺术类):7月28-29日非定向志愿录退,7月30日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7月31-8月1日征集志愿录退,其中艺术类专业录退预计在8月5日完成。
六、历年录取情况:
2017年录取情况 |
省份 |
专业 |
录取数 |
文化线 |
专业线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湖南 |
环境设计 |
5+6 |
315 |
150 |
594 |
611.1 |
632 |
书法学 |
4 |
633 |
652.3 |
676 |
音乐学 |
8+3 |
607 |
630.1 |
650 |
舞蹈表演 |
10 |
588 |
600 |
618 |
特此说明
宿州学院招就处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