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宿州师范专科学校
二、高校性质: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高等院校。
三、办学性质: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院校。
四、校 址:校本部: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路55号;东校区:宿州市东二铺。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办学条件及特色:
(一)办学条件:学校占地906亩,共有两个校区:西校区位于宿州市汴河路55号,东校区位于宿州市东二铺。学校校舍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14万元,藏书66万册(含电子图书),全日制在校学生5500人。现有中文、外语、政教、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生、体育、艺术、计算机信息等11个系及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体育等2个教研室。开设有汉语言文学教育等17个师范类专业,以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3个非师范类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教育、化学生物教育等2个;校级重点专业有英语教育、数学教育、物理学教育、地理学教育、音乐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商务等8个。
我校现有专任教师319人,其中教授16人(含兼职教授6人)、副教授102人,高级职称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37%。另从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著名高校聘请兼职专任教授14人,外籍教师3人。在学历结构上,在读博士3人,在读硕士生73人。
学校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办学条件大为改善。2001年,学校征地740亩组建了宿州师专东校区,新建教学楼18800平方米、实验楼14600平方米、学生公寓18000平方米、餐厅浴池9000平方米。“九五”以来,校本部新建教学综合楼4400平方米,图书馆10400平方米,餐厅礼堂4000平方米,教工宿舍、学生公寓24186平方米,400米标准田径场一个。现有校园网、计算机中心、语音中心、电教中心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等各类实验室56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
(二)办学特色:我校始终坚持“教学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课程建设为核心,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学工作思路。一是建立和完善了校、系、学生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学生评教和学生信息反馈活动;二是根据素质教育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厚基础、宽口径、技能型”的原则,认真修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改革专业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适应性和竞争力;三是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按照本科标准进行示范专业、示范课程和示范实验室的建设活动;四是加强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开设“三字一话”、“教师口语”、“教育教学法规”、“数学建模”等课程,开设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和全省计算机水平考试,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等,双证式教学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也增强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省教育厅已经决定,将宿州师专“专升本”列为2003年省教育厅重点工作,组建多科性的“宿州学院”。
七、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
类别
| 计划
人数
| 备注
|
1
| 汉语言文学教育
| 三
| 文
| 300
| 师范
|
2
| 思想政治教育(辅修学校心理教育)
| 三
| 文
| 100
| 师范
|
3
| 历史学教育
| 三
| 文
| 180
| 师范
|
4
| 英语教育
| 三
| 文
| 200
| 师范
|
5
| 音乐教育
| 三
| 文
| 80
| 师范
|
6
| 美术教育
| 三
| 文
| 60
| 师范
|
7
| 综合文科教育
| 三
| 文
| 100
| 师范
|
8
| 地理学教育
| 三
| 文
| 100
| 师范
|
9
| 数学教育
| 三
| 理
| 210
| 师范
|
10
| 物理学教育
| 三
| 理
| 100
| 师范
|
11
| 化学教育
| 三
| 理
| 100
| 师范
|
12
| 生物学教育
| 三
| 理
| 100
| 师范
|
13
| 体育教育
| 三
| 理
| 120
| 师范
|
14
| 计算机科学教育
| 三
| 理
| 200
| 师范
|
15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
| 理
| 100
| 非师范
|
16
| 电子商务
| 三
| 文
| 110
| 非师范
|
17
| 会计学
| 三
| 文
| 100
| 非师范
|
18
| 艺术设计
| 三
| 文
| 40
| 非师范
|
19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
| 理
| 100
| 非师范
|
合 计
| 2400
|
|
八、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校招生的新生,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
1.学费:理科热门专业(数学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每生每年收取3850元,理科其他专业每生每年收取3500元;文科热门专业(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专业)每生每年收取3520元,文科其他专业每生每年收取3200元;艺术类热门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收取7000元,艺术类其他专业每生每年收取5000元;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年收取3850元。(如有调整,以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2.住宿费: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标准为800元/年。
3.其他费用:如书籍、生活用品等费用详见“新生入学缴费单”。
九、录取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原则遵从考生志愿,但对第一志愿录满的部分专业,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专业服从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调剂)。
十、录取要求: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2.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遵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一、奖助措施: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困难学生和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奖学金和贷学款,并设勤工助学基金,可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与机会。
(一)学生奖励
1.师范类学生专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结果评定,一等奖100元/生月,奖励面10%;二等奖65元/生月,奖励面40%;三等奖45元/生月,奖励面50%。
2.各项单项优胜奖:学习竞赛优胜奖、思想品德优秀奖、优秀学生干部奖、文艺演出奖、体育比赛奖、学术成果奖、创造发明奖等。
3.其他专项奖学金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和人才需求设立。
(二)困难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积极联系有关银行向取得本校学籍的特困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计算,由学生、国家和学校分别承担50%、40%和10%。2002年落实国家助学贷款近10万元,每人年最高额度20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利用国家财政核拨、校内筹措和社会捐助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特困生上岗,全校每年安排近1000个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享受140元/月~180元/月不等的勤工助学报酬。
3.困难补助:学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对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十二、就业指导:我校毕业生就业是在国家就业方针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就业立足安徽,面向全国。由于学校十分重视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毕业生具有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特点。同时学校还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帮助毕业生联系落实就业单位,每年均有许多来自省内外的用人单位前来学校洽谈毕业生,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2001、2002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80%以上。
十三、录取查询:通过网上查询或电话查询(0557-365022)。
十四、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57-3685022,3680760 联系人:蔡之让、李鸿
校本部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路55号
邮政编码:234000
电子邮件:CAI3681431@163.com、LIH65@163.com
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