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宿州师范专科学校2003年招生章程

      2007年12月01日 00:00  点击:[]

      一、学校全称:宿州师范专科学校

      二、高校性质: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高等院校。

      三、办学性质: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院校。

      四、校 址:校本部: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路55号;东校区:宿州市东二铺。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办学条件及特色:

      (一)办学条件:学校占地906亩,共有两个校区:西校区位于宿州市汴河路55号,东校区位于宿州市东二铺。学校校舍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14万元,藏书66万册(含电子图书),全日制在校学生5500人。现有中文、外语、政教、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生、体育、艺术、计算机信息等11个系及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体育等2个教研室。开设有汉语言文学教育等17个师范类专业,以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3个非师范类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教育、化学生物教育等2个;校级重点专业有英语教育、数学教育、物理学教育、地理学教育、音乐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商务等8个。

      我校现有专任教师319人,其中教授16人(含兼职教授6人)、副教授102人,高级职称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37%。另从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著名高校聘请兼职专任教授14人,外籍教师3人。在学历结构上,在读博士3人,在读硕士生73人。

      学校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办学条件大为改善。2001年,学校征地740亩组建了宿州师专东校区,新建教学楼18800平方米、实验楼14600平方米、学生公寓18000平方米、餐厅浴池9000平方米。“九五”以来,校本部新建教学综合楼4400平方米,图书馆10400平方米,餐厅礼堂4000平方米,教工宿舍、学生公寓24186平方米,400米标准田径场一个。现有校园网、计算机中心、语音中心、电教中心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等各类实验室56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

      (二)办学特色:我校始终坚持“教学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课程建设为核心,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学工作思路。一是建立和完善了校、系、学生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学生评教和学生信息反馈活动;二是根据素质教育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厚基础、宽口径、技能型”的原则,认真修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改革专业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适应性和竞争力;三是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按照本科标准进行示范专业、示范课程和示范实验室的建设活动;四是加强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开设“三字一话”、“教师口语”、“教育教学法规”、“数学建模”等课程,开设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和全省计算机水平考试,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等,双证式教学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也增强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省教育厅已经决定,将宿州师专“专升本”列为2003年省教育厅重点工作,组建多科性的“宿州学院”。

      七、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

      类别

      计划

      人数

      备注

      1

      汉语言文学教育

      300

      师范

      2

      思想政治教育(辅修学校心理教育)

      100

      师范

      3

      历史学教育

      180

      师范

      4

      英语教育

      200

      师范

      5

      音乐教育

      80

      师范

      6

      美术教育

      60

      师范

      7

      综合文科教育

      100

      师范

      8

      地理学教育

      100

      师范

      9

      数学教育

      210

      师范

      10

      物理学教育

      100

      师范

      11

      化学教育

      100

      师范

      12

      生物学教育

      100

      师范

      13

      体育教育

      120

      师范

      14

      计算机科学教育

      200

      师范

      15

      应用电子技术

      100

      非师范

      16

      电子商务

      110

      非师范

      17

      会计学

      100

      非师范

      18

      艺术设计

      40

      非师范

      19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0

      非师范

      合 计

      2400

      八、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校招生的新生,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

      1.学费:理科热门专业(数学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每生每年收取3850元,理科其他专业每生每年收取3500元;文科热门专业(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专业)每生每年收取3520元,文科其他专业每生每年收取3200元;艺术类热门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收取7000元,艺术类其他专业每生每年收取5000元;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年收取3850元。(如有调整,以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2.住宿费: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标准为800元/年。

      3.其他费用:如书籍、生活用品等费用详见“新生入学缴费单”。

      九、录取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原则遵从考生志愿,但对第一志愿录满的部分专业,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专业服从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调剂)。

      十、录取要求: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2.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遵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一、奖助措施: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困难学生和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奖学金和贷学款,并设勤工助学基金,可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与机会。

      (一)学生奖励

      1.师范类学生专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结果评定,一等奖100元/生月,奖励面10%;二等奖65元/生月,奖励面40%;三等奖45元/生月,奖励面50%。

      2.各项单项优胜奖:学习竞赛优胜奖、思想品德优秀奖、优秀学生干部奖、文艺演出奖、体育比赛奖、学术成果奖、创造发明奖等。

      3.其他专项奖学金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和人才需求设立。

      (二)困难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积极联系有关银行向取得本校学籍的特困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计算,由学生、国家和学校分别承担50%、40%和10%。2002年落实国家助学贷款近10万元,每人年最高额度20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利用国家财政核拨、校内筹措和社会捐助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特困生上岗,全校每年安排近1000个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享受140元/月~180元/月不等的勤工助学报酬。

      3.困难补助:学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对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十二、就业指导:我校毕业生就业是在国家就业方针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就业立足安徽,面向全国。由于学校十分重视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毕业生具有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特点。同时学校还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帮助毕业生联系落实就业单位,每年均有许多来自省内外的用人单位前来学校洽谈毕业生,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2001、2002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80%以上。

      十三、录取查询:通过网上查询或电话查询(0557-365022)。

      十四、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57-3685022,3680760 联系人:蔡之让、李鸿

      校本部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路55号

      邮政编码:234000

      电子邮件:CAI3681431@163.comLIH65@163.com

      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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