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宿州学院2021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2021年03月25日 15:09 zjc 点击:[]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科

      类别

      招生

      计划数

      招生类别

      1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工学

      60

      信息技术类

      3

      120902

      酒店管理

      4年

      管理学

      120

      旅游服务类及相近专业大类

      4

      040106

      学前教育

      4年

      教育学

      100

      教育类、

      文化艺术类

      5

      130301

      表演

      (泗州戏方向)

      4年

      艺术学

      10

      文化艺术类

      合计




      290


      六、招生对象

      参加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技工学校)三年及三年以上学制应历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报名办法

      考生于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1所本科高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核对招生对象、招生类别,或者来电咨询我校,防止填报志愿无效。

      八、报名资格复审

      应届毕业生:完成志愿填报后,请与所在学校联系,由所在学校出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表》。所在学校要对考生的学籍严格把关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汇总,统一出具《***学校2021年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学制中职学籍的考生证明》和《***学校2021年报考宿州学院考生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上述三项材料(学籍证明、学籍表、汇总表)均须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生成唯一的PDF文件(命名格式:***学校2021年对口升学学籍证明.pdf),于4月5日17:00前,发送至szxyzjc@163.com邮箱中,逾期不予受理。我校汇总后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历届毕业生:完成志愿填报后,请与原毕业学校联系,将本人中职毕业证(内页)以及中职学籍表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后,于4月5日17:00前,将证明材料扫描成图片(.jpg格式)逐一上传至“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逾期不予受理。我校汇总后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的登录方式:点击我校招生网首页“对口报名入口”(http://211.86.128.198/dkbm),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考生号后六位),即可登录“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简称“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登录系统的方式相同。初始登录密码可更改,更改后请考生妥善保管。

      九、报名考试费及准考证领取

      报名考试费12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4月9日—4月11日,登录“考试管理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规定时间节点之外的时间不接受考生缴费。报名成功而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考生未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4月22日—4月23日,考生再次登录“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十、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其中,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1年版)》。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专业理论满分200分。

      技能测试总分为250分,计入总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表演(泗州戏方向)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总分450分,270分及以上为合格,2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知识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合计总分750分。各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办法见附件4、5、6、7、8。

      (二)考试时间、地点


      注:技能测试因专业不同,其考试安排也不同,故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我校招生网(或准考证),请考生务必记住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并按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评卷、成绩公布、成绩复核

      评卷、成绩公布、成绩复核等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评卷结束后,考试过程资料封存入库存档,4月28日,发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录“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务必留有手机号码且保持畅通),经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扫描成图片(.jpg格式)上传至“考试管理系统”中,同时在“成绩复核申报”页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核查。成绩复核仅限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成绩复核结果如与公布的成绩不一致,则会电话通知本人,成绩一致的则不予反馈。5月6日在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录取

      (一)录取控制线: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理论不低于120分;技能测试不低于150分,鉴于表演(泗州戏方向)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合并实施,合并后成绩不低于270分。

      (二)录取办法:满足录取控制线的要求,依据考生的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实考总成绩排序;实考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或专业课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的成绩)、文化课、技能测试。

      十二、鼓励政策

      (一)加分(免试)政策

      1. 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文化课考试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经我校审核通过且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

      2. 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二)加分(免试)申请办法

      申请加分、免试的考生,填写《宿州学院2021年对口招生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简称《申请表》,下同),将加分(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所在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复印件上签字、盖章。于4月6日下午17:00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将身份证、《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后逐一上传至系统中,逾期不予受理。4月8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加分(免试)资格审核结果。

      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4月20日上午9:00,携带身份证、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教育园区校区逸夫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报到、参加面试考核。4月21日,公示免试预录取名单。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后续的考试。

      为充分保护考生权益,建议所有申请免试的考生均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技能测试。

      考生填报的信息、提交的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试(或免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十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新生复查

      (一)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新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

      十四、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开设“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奖助措施按有关政策执行。咨询电话:0557-2871227

      十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宿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十七、其他须知

      (一)新生录取通知书与2021级普招新生一并寄发。

      (二)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三)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四)考试期间,学校将依照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招委〔2020〕3号)等文件规定实施疫情防控,请考生、家长以及所在学校参照疫情防控指南提前做好疫情预防工作。

      (五)本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7-2875950,实名举报信箱:xfjb@ahszu.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八、联系方式

      校园网网址:http://www.ahsz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www.ahszu.edu.cn/zs/

      咨询电话:0557-2875361、2875360(兼传真)

      E-mail:szxyzjc@163.com

      十九、本章程解释权属宿州学院,由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不同的按上级文件执行,待定事项以宿州学院招生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

      1.宿州学院2021年对口招生工作日程

      2.宿州学院2021年对口招生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

      3.《***学校2021年具有三年学制中职学籍考生证明》、《***学校2021年报考宿州学院考生汇总表(模板)》

      4.宿州学院2021年对口招生软件工程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5.宿州学院2021年对口招生酒店管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6.宿州学院2021年对口招生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8.宿州学院2021年对口招生表演(泗州戏方向)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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