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宿州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党委、分工会:

按照《宿州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实施办法(试行)》(党委〔2017〕99号)规定,现将组织召开2022年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总结本单位2022年的工作,在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确定2023年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分工会组织作用,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为学院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会议主要议题

二级教代会的主要议题可由二级学院的党、政、工研究决定,其议题主要是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二级学院实际和教职工的愿望拟定,包含二级学院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

三、规模和形式

学院教代会代表一般是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教职工总人数在80人及以下的单位应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职工总人数在8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召开教代会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召开二级教代会的,代表名额为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50%—60%,基层一线代表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代表所占比例,应与女教职工占本单位教职工的比例相当。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开会时间和地点,于2023年6月23日前完成。

五、会议要求

1.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工作要在各单位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好本年度二级教代会。

2.会议结束后,各分工会将会议资料统一装订,并于10日内报校工会存档一份。联系人:张倩。

特此通知。

                                                  宿州学院教代会执委会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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