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有关要求,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5月26日,我院在逸夫楼504会议室召开宿州学院采购领导小组会议。院领导李亮出席会议,国资处、财务处、审计处、科技处、教务处、图书馆、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副院长李亮主持。

会上,国资处副处长(临时负责)王北阳介绍了宿州学院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分析了宿州学院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遇到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强调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最后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指出随着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深化,采购需求管理已经成为政府采购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做到采购结果“质价相符”“优质优价”。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从需求调查、技术要求、商务要求、采购实施计划等几个方面,对本单位进口产品项目进行了汇报。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对项目进行了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

李亮指出,采购需求管理是学院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各单位要切实落实需求管理主体责任,根据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做好合同订立和管理安排;二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和审查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明确岗位权限和职责,加强对采购需求的风险防控,预判采购需求形成和实现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事项,有针对性的提出应对措施和替代方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国资处要积极宣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高质量推动学院各项采购工作的进行。
(撰稿:国资处 审核:王北阳 编辑:邢雪娥 新闻编号:22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