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部要闻

国资处开展国有资产年度清查盘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15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登记入账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各部门对自己所在部门的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把自查材料上交国资处。第二阶段为核查阶段(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23日),国资处根据自查结果对我院各部门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4月13日下午,由国资处处长芦伟带队重点对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化工学院、环测学院进行了资产清查盘点。

经核查,各部门资产整体管理规范有序,资产配置较为合理,资产处置安排有序。但仍发现以下问题:有些资产标签脱落,部分新增资产未贴标签,大型仪器设备和重点资产使用记录不完善。国资处领导分别与相关学院领导和资产管理员进行交流并强调:加强资产日常管理,根据资产管理新的文件精神完善资产借出使用管理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使资产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通过此次清查盘点,各部门提高了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撰稿:国资处 审核:芦伟 编辑:杨茂华 编号:21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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