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02 浏览次数:
班会上,辅导员传达传达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宿州学院“关于200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等通知要求。清明假期各班级要结合防控工作,除了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外,更重要的是做好学生们的思想引领工作、生活指导、心理辅导、就业指导与帮助以及家校联系等各项工作。辅导员及时对学生反应的理发、点外卖、拿快递、校外就医等情况做出回应,传达学校学院相应的解决举措。
清明假期间,辅导员将深入一线了解学生诉求,积极回应学生合理关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引导学生清明假期间强化责任担当,稳定思想情绪,树立必胜信心,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筑牢校园疫情防线。
撰稿:化学化工学院审核:史洪伟 编号: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教育园区校区)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邮编:234000 电话(传真):0557-2871003(工作时间);0557-2875008(非工作时间) 招生咨询:0557-2875025
官网微信
官网微博
Copyright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与信息中心 皖ICP备050035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