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宿州学院第三次党代会2020年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9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机关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骨干作用,畅通校党委倾听党员群众意见的渠道,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学校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现就做好中国共产党宿州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2020年年会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

党代表要围绕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在全面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就以下几个方面向大会提出提案:

1.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
    2.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3.有关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4.学校文化建设、文化育人、校风学风教风培育中的突出问题;
    5.学校群团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6.涉及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7.其他需要在学校党代会上提出解决的问题等。

二、提案征集办法

1.提案人须是党代会正式代表,一个提案由1名正式党代表提出,并有9名以上(含9名)正式党代表联名附议。提案人及附议人需填写《中国共产党宿州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年会代表提案表》(见附件1,简称提案表),并亲自签名确认。党代会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如有提案,可通过党代会正式代表提出。

2.提案应一事一案,一个提案表只能填写一个提案(可附页),包括案名(要求解决的问题)、案由(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等。

3.提案表需一式两份,应填写规范,内容表述应简练、准确,做到事项清楚、有理有据、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与措施须具体详实,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三、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年会提案征集时间自本通知下发起至2020年4月10日。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和处理

1.各代表团负责组织征集本代表团党代表提案,并指定专人办理本代表团提案具体事宜。

2.各代表团汇总本代表团提案后,于2020年4月10日16:30前提案表(一式两份)和提案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送交校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提议组(以下简称提案提议组,设在党委办公室)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zxybgs@163.com。联系电话:2875275。

提出提案的党代表可以在提案征集时间截止前要求撤回提案。

3.提案提议组收到代表提案后,应及时进行审查、登记、分类、整理、立案,对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按一般意见处理,并通知提案人。

五、工作要求

1.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度是党代表联系广大党员,参与学校决策和民主管理的一种有效途径,是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和推动,是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也是校党委倾听党员群众意见的重要渠道,党代表应严肃认真地对待提案征集工作,要立足学校建设发展大局提交提案,提案应实事求是地反映大多数党员群众的共同意见和要求,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2.党代会代表提案工作的创新性、探索性很强,各代表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开展好代表提案征集工作,要动员广大党代表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学校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附件:1.中国共产党宿州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年会代表提案表

2.中国共产党宿州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年会代表提案汇总表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 附件【提案汇总表.doc】已下载
  • 附件【提案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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