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9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2020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7月4日-5日,为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做好毕业生返校前各项准备工作。毕业生返校时间为7月3日-4日。各班级辅导员要提醒毕业生,返校前14天通过“皖事通”APP提前下载申领“安康码”;返校前一周通过“今日校园”辅导猫提交“返校申请”,签订并上传“学生承诺书”,待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将会收到“审批已通过”信息,只有通过学校审批的学生方可返校(在规定时间内);并填写《毕业生返校信息统计表》。同时提醒返校学生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与辅导员取得联系。

在省外实习、就业、旅居等返校毕业生须提供七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费用毕业生凭正式票据到学校报销。此外,高、中风险人群不得返校,坚决杜绝学生带病返校。 目前在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不得返校。

自愿通过其他方式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可以不返校。

2.做好毕业生返校接待工作。毕业生返校期间,学校将协调宿州市公交公司安排公交专线接送返校毕业生,并在火车站、高铁站、快客站安排工作人员接站,引导毕业生乘坐公交专线返校。学校在南门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毕业生进校时扫“安康码”、测量体温、消毒及身份核验等工作。

未通过学校审批的学生不得返校,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照学校“两案八制”有关要求,毕业生返校期间,各学院、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和学生公寓网格化管理等有关规定。

3.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各学院要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工作要求,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周密安排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要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爱国爱校教育,大力宣传时代楷模,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关注未正常毕业、未就业、家庭困难、心理障碍等特殊群体,采取教育引导、心理疏导等措施予以帮扶。

4.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毕业生本人通过手机扫码登录“智慧自助离校管理系统”线上办理离校手续,办理时间为7月4日-5日。

毕业生离校期间,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坚持以生为本,简化工作流程,安排专人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安全有序。

5.做好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各学院务必于6月15日前2020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结果发给每一位毕业生进行核实,经二级学院严格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至教务处。

6.做好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及考研学生信息统计工作。各学院要督促学生于6月21日前登录“安徽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对生源信息和就业信息,确保信息无误。考上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必须读研究生,如果选择放弃,须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ahszu.edu.cn/jy/info/1051/1237.htm),经辅导员签字,所在学院盖章后,与录取通知书、签定的就业三方协议书或合同书等材料于7月4日前一并交招就处审批,逾期不予办理。

请各学院7月1日到逸夫楼A406领取报到证(以学院为单位),但各班级辅导员必须在毕业生离校手续办完后,方可发放报到证。

7.做好毕业生登记表填报工作。请各学院于6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毕业生登记表(压缩包)发送至招就处邮箱(szxyjyb@163.com)。6月22日—7月10日招生就业处将填写打印好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反馈给各学院,由各学院盖学院公章,集中办理校级盖章手续,完成所有手续办理后,将登记表移交档案室归档。

8.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登记工作。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于7月5日前填写《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1份),留所在学院存档。各学院应继续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并建立跟踪与反馈机制,定期对毕业生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9.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请各学院要求贷款毕业生务必于6月20日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要做好贷款的续贷工作。各学院应积极开展诚信教育,要求贷款毕业生按时还款,以免违约。(详见学生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2020届生源地贷款毕业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10.做好师范专业奖学金相关材料留存工作。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毕业后在安徽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师范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前,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做好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毕业生本人、就业或服务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留存工作,并详细登记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有效农行卡号(提醒同学保留好农行卡),以备财务处以后转账之用。(详见学生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2020年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11.做好毕业生各项费用结算工作。对欠学费、教材费的毕业生,辅导员要催其交费,待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同时,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全额退还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班学生的住宿费每人400元。

12.做好毕业生户口保留工作。因特殊原因需保留户籍的毕业生,在校保卫处网站下载《申请保留户口登记表》,填写后于6月20日前发送至保卫处邮箱(szxybwc@163.com)。

13.做好毕业生档案转移工作请办理档案转移的毕业生于8月中旬登录宿州学院校园网查看档案邮寄信息(单号查询有效期为3个月)。如果3个月内个人档案仍未到达报到证所在地,请及时与档案室联系(电话:0557-3682600),过期后果自负。(注:邮寄地址以毕业生报到证为准)

14.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各学院党总支应指定专人负责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完成前,组织关系转出需各党总支开具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待系统维护完成后做好相应的网上组织关系转出环节。统一办理时间:7月4日—5日。

15.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请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于7月4日—5日到逸夫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统一办理。

16.做好毕业生宿舍验收工作。验收工作以宿舍为单位进行,由后勤管理处公寓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如公寓设施有损坏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价赔偿外,按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于7月5日下午19:00对毕业生住宿情况进行统一清查。

17.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值班工作。毕业生离校期间,校领导要深入联系二级学院指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值班、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等相关人员要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服务和思想教育工作,确保2020届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离校。

 

附件:1.宿州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规定

2.宿州学院2020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安排

3.宿州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程序单

 

 

宿州学院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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