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兹定于2021年4月14日(周三)上午9:00,在逸夫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中央巡视安徽对照整改工作推进会,请牵头单位认真对照《宿州学院党委中央巡视组巡视安徽反馈问题对照整改清单》,认真准备。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全体校领导,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中央巡视安徽对照整改暨省委巡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联络员。
二、具体要求
1.清单中涉及整改任务的所有“牵头单位”会前要对整改任务是否“完成”、或“基本完成”“正在推进”开展自查自评,系统总结。
2.对照中央巡视安徽反馈的35个共性问题,主持人现场询问整改成效,牵头单位负责同志要逐步对照整改任务,说明每一条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整改过程、成效作简要描述。
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可直接向主持人提出销号申请;对“基本完成”“正在推进”的要现场明确具体完成时间(要求必须在4月底之前完成),且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提出销号申请:有实际成效(4月底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其中制定相关制度是党委会或有关会议通过或已印发的文件),有下步切实可行的计划安排、具体措施、责任人,有可预期的完成时间,有相关制度保障。
3. 汇报顺序:办公室、纪委办、宣传部、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后勤管理处、招就处、工会、财务处。
4.各汇报单位(部门)根据“宿州学院党委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安徽省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销号版)”,按照要求,把2021年2月底开展整改以来至目前的所有整改进展情况概括逐步对照整改任务填写“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具体任务整改进展”、“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电子版于4月12日(周二)中午12:00前发至szxymss@163.com邮箱,由学校巡视整改办公室汇总印制。
学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