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档案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5

为按时顺利完成我校2023届毕业生档案整理、扫描及邮寄工作,现就学生档案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3年6月30日前。

二、档案报送内容

1.成绩单;

2.学籍表;

3.实(见)习鉴定表;

4.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手续齐全即加盖宿州学院公章后移交。一式两份,请分开排列。

5.各类资格证认定表:如教师资格认定表等。

6.党组织材料;

7.奖惩材料: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专项奖学金等审评证明材料;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及处理意见)。

三、档案归档要求

1.所有毕业生档案材料必须清楚注明学生学号,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

2.所有毕业生档案材料均需为原件,特殊情况下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

3.党员材料: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需对毕业生党员材料中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三份材料进行数字化扫描。请大家在移交时,党员档案袋暂不密封,待移交时现场将三份材料扫描完成后装袋再密封盖章;移交时请携带学院分党委公章及密封条。

四、档案移交要求

1.为了不影响毕业生档案的扫描及转递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按时按质移交。

2.移交档案时,请填写《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表》一式两份。

毕业生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移交要求,档案室将拒绝接收。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557-3682600。


附件: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表



                                           宿州学院档案室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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