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按时顺利完成我校2023届毕业生档案整理、扫描及邮寄工作,现就学生档案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3年6月30日前。
二、档案报送内容
1.成绩单;
2.学籍表;
3.实(见)习鉴定表;
4.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手续齐全即加盖宿州学院公章后移交。一式两份,请分开排列。
5.各类资格证认定表:如教师资格认定表等。
6.党组织材料;
7.奖惩材料: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专项奖学金等审评证明材料;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等形成的各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及处理意见)。
三、档案归档要求
1.所有毕业生档案材料必须清楚注明学生学号,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
2.所有毕业生档案材料均需为原件,特殊情况下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
3.党员材料: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需对毕业生党员材料中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三份材料进行数字化扫描。请大家在移交时,党员档案袋暂不密封,待移交时现场将三份材料扫描完成后装袋再密封盖章;移交时请携带学院分党委公章及密封条。
四、档案移交要求
1.为了不影响毕业生档案的扫描及转递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按时按质移交。
2.移交档案时,请填写《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表》一式两份。
毕业生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移交要求,档案室将拒绝接收。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557-3682600。
附件: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表
宿州学院档案室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