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7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系统、完整、科学的规章制度体系,提升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结合实际,决定对现行规章制度开展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章制度清理范围和原则

1.自2004年学校升本以来,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或职能部门名义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有普遍约束力的现行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细则”“规则”“规程”等。对某一项具体工作、问题提出带有约束性的措施,或者为贯彻执行上级某一项决定、制度、要求而提出具体的举措,可称“意见”“决定”。属暂时使用的,名称上加“暂行”“试行”。

2.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要以现行上位法规、制度和《宿州学院章程》为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不合时宜的、制定空白的”,坚持法制统一和以人为本的原则,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着重建立健全符合依法治校各项要求的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清理标准

明确各项规章制度的“留”“废”“改”“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1.规章制度规定的实施主体、权限、范围、内容、程序合法,符合实际,需要继续执行的,要确认继续有效。

2.规章制度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其他规章制度已被明令废止的,要予以废止。

3.规章制度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适用期已过、不需要继续执行的,宣布失效。

4.规章制度主体内容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但仍有必要继续执行的,予以修改。

5.规章制度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要进行科学论证,限期予以制定。

6.对“暂行”满2年、“试行”满1年的规章制度,应根据工作需要,或修订,或废止,或取消“试行”“暂行”正式公布实施。

7.各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参照本通知自行开展清理工作。

三、规章制度清理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清查摸底(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30日)

各部门从实际出发,结合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本部门负责制定的校级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梳理,从合法性、科学性、统一性等方面逐一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制定的初步意见,填写《宿州学院现行规章制度清查情况统计表》,对于拟废止的应提出明确理由;对于拟修订的,应提出明确理由和预期完成时间;对于拟制定的,应说明制定的必要性和预期完成时间。《宿州学院现行规章制度清查情况统计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提请分管校领导审定后,6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稿一并报送学校办公室。联系人:李海燕,联系电话:0557-2871003,电子邮箱:szxybgs@163.com

校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交的《宿州学院现行规章制度清查情况统计表》进行汇总梳理,提交学校研究同意后,发布“留”“废”“改”“立”规章制度清单,并明确拟“改”“立”规章制度的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凡废止的规章制度不再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二阶段:修订和制定新制度(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

各责任部门根据办公室发布的拟“改”“立”规章制度清单,按照《宿州学院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修订、制定工作。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需要“改”“立”的规章制度征求意见初稿。初稿形成后,要根据相关规定,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组织和师生员工的意见,认真吸纳反复修改形成送审稿,提交校办公室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提交学校有关组织和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学校审议同意后的规章制度,按公文处理规定和程序完成制发工作。

第三阶段:汇编发布(2024年1月-3月)

各责任部门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留”以及完成“改”“立”的规章制度电子版及目录报送校办公室,校办公室汇总整理编辑形成《宿州学院规章制度汇编(2024版)》,并按信息公开要求予以发布(不予公开的除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度建设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也是学校实现“两个建成”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明确责任,全面梳理,确保本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部门在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做好衔接,避免出现真空地带,对涉及同一对象、同一事项,各规章制度之间不一致之处,要相互协商解决,避免重复和相互矛盾,从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的权利和学校发展利益出发,着力建立和完善推进依法治校的具体政策措施,确保规章制度系统、完整。

(三)把握进度、注重实效。此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工作量大、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注重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确保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有序高效。

各二级学院要参照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总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同步开展本单位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


附件:宿州学院现行规章制度清查情况统计表


 

                                                 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教育园区校区)

邮编:234000    电话:0557-2871003(工作时间);0557-2875008(非工作时间)    招生咨询:0557-2875361

  • 官网微信

  • 官网微博

   Copyright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与信息中心 皖ICP备050035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