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9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学生评教工作实施办法》(校评字〔2019〕8号),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的主体与对象

1.评教主体:全院在校学生(含工程技术学院大专班学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所有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含工程技术学院承担大专班授课任务的教师)。

二、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宣传动员时间:2023年6月9日—6月14日。

2.学生评教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25日。

三、评教的组织实施

1.评教形式: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各班全体同学同时在机房用电脑(或在班级教室用手机)集中进行网上评教。

2.评教操作流程:

(1)网页端操作步骤

第一步:学生打开宿州学院教务处网页,点击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211.86.128.194/suzxyjw/),输入本人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进行登录;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右上方“主控”进入页面;

第三步:点击菜单中的“教学评价”板块;

第三步:在“提交教学评价表”菜单下,点击各未评课程对应的评价,对相应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完毕后点击提交;然后再对其他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直至完成。

(2)喜鹊儿APP操作步骤

利用手机输入网址http://xiqueer.com/,通过安卓市场或者苹果Appstore下载喜鹊儿APP。

第一步:输入本人用户名、密码登录喜鹊儿;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全部服务,进入教务服务;

第三步:点击学生评教,进入教学评价界面;

第四步:在教学评价界面,点击各未评课程对应的评价,对相应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完毕后点击右上角√进行提交;然后再对其他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直至完成。

3.评教监控:学生评教期间,发展规划处将随时通过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公布各二级学院参评率及测评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各二级学院及时整改。

四、评教要求

1.学生评教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以班级为单位集中进行,不得零散评教。为确保学生评教工作质量,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指导此项工作,使评教结果真实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持续提升教学质量。

2.各二级学院在评教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做好期末学生评教日程安排。2023年6月14日下午5:00前,各班辅导员(班主任)落实通知到每位学生。学生外出实践(实习、实训等)的毕业班级,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通知每位学生,在规定时段内登录宿州学院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异地网上评教。

(2)信息核查(6月9日—6月14日):各二级学院、教务处做好对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相关信息(教学任务、学籍异动等)的核查工作,确保信息正确、完整。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课程”“环节”任务的设置;若一门课程有多位教师授课,需在平台中做好任务,以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参加学生评教;“环节”是否要参加学生评教,请各学院自行决定,若“环节”参加学生评教,也需要提前在平台中把各位指导教师与其指导的具体学生都设置好,以保证每位教师都能参加学生评教。

(3)做好参评教师及课程信息确认。通知任课教师登录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认真核对教师本人职称、本学期承担的课程和指导环节、上课学生人数等信息。(注意:①若教师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核对教学相关信息导致漏评或错评,由教师个人承担后果。②学生评教开始后,没有通过正常程序而自行调课的教师,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一概不予调整。)

(4)做好对学生的动员和培训。请各班辅导员(班主任)于2023年6月9日—6月14日之间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评教指标内涵,熟悉网上评教操作流程,做好登录密码确认工作,正确认识评教意义,端正评教态度。同时对学生强调下列三点:

①学生评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位同学应认真对待,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价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本着对任课教师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如果出现代评、乱评(故意给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部项目打满分或打不及格分)、错评、漏评等情况,数据将作无效处理。

②正确对待老师的严格要求。严格要求既是教师教书育人的要求,更是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同学们不应该因为教师要求严格而对教师授课做出不切实际的评价。

③每个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程都应进行评价。如果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各二级学院对未及时上网评教的学生,应掌握动态,查明原因,督促其及时参加评教活动,对拒绝测评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3.评教时各二级学院评教管理员需联系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并指导本班学生集中进行网上评教;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统计参评学生数、维持测评秩序。

4.各二级学院需做好学生参评率的监测与统计,督促全院应参评学生在评教时段内完成评教任务。学生评教原则上要求各教学班所有学生都参加评教,最终参评率≥95%方为有效评教。

发展规划处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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