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组织对《宿州学院章程》进行了修订。《宿州学院章程修正案》经学校2022年第2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会议、2022年第10次院长办公会会议审议,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2022年第16次会议审定,已通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宿州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皖教秘政法〔2023〕65号)核准。现将新修订的《宿州学院章程(2023年核准稿)》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原2015年发布实施的《宿州学院章程(2015版)》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宿州学院章程(2023年核准稿)
宿州学院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