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宿州学院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省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切实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204号)文件(附件1)要求,我校将开展2022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价考核范围

(一)评价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等大型仪器管理单位。

(二)评价考核范围

各管理单位拥有的财政资金投入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设备(附件2)。

(三)评价考核周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评价考核内容及任务分解

重点评价考核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等三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情况

1.大型科学仪器购置统筹管理。包括大型科学仪器购置论证机制建设情况,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大型科学仪器开放率。已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开放仪器原值占可以用于共享的仪器的总原值比例。(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3.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包括建立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团队情况,对实验技术人员开放服务成效的考核和激励情况,实验技术人员职位职称晋升和职业发展体系建设情况,组织实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和安全培训、仪器功能开发情况等。(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

4.仪器集约集中管理情况。管理单位利用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或在线服务平台等进行集中管理,提供开放共享服务情况等。(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二)运行使用情况

5.仪器运行机时。指大型科学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各二级学院)

6.运行使用成效。包括支撑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以及相关研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等。(科技处、各二级学院)

7.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开放共享信息填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三)开放共享情况

8.共享率。指大型科学仪器年平均共享服务机时与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的比值;向企业主体开放共享率,指大型科学仪器向企业主体年平均共享服务机时与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的比值。(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9.对外服务成效。包括对外服务用户情况、服务长三角用户情况、服务总收入及服务企业收入,服务其他单位科研任务情况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等。(科技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

、评价考核实施

各牵头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将填报内容及任务分解填写考核自评报告(附件3)。并将所填内容与9月15日前发送邮箱417220344@qq.com,联系人:宁轲。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将自评报告整理汇总经领导审阅后于9月20日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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