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二级学院:
为规范办公设备、家具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节俭办公。我校将开展2023下半年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采购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配置标准
各单位、二级学院认真学习《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财资〔2013〕491 号)(附件1)、《宿州学院办公用房、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与管理办法(修订)》(院国资〔2021〕8 号)(附件2)文件精神,做到从严控制、先报废后添置,本着必需、节约原则确定配置标准进行计划申报,杜绝超标配置。
二、配置程序
各单位、二级学院核实本部门目前各类通用设备实际数量及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宿州学院办公用房、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与管理办法(修订)》(院国资〔2021〕8号)文件执行。认真填写《宿州学院按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申请表》(附件3)《宿州学院按批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申请表》(附件4),并于9月30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7220344@qq.com,纸质版同时报送至国资处A615办公室。学校日常原则上不再集中接收各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的申请,对于特殊情况和特殊需求确需进行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的,由申请单位按照配置程序单独申请。
三、注意事项
1.通用办公设备购置将由学校采用网上电子卖场进行采购,通用办公家具将在家具中标供应商处进行采购。任何未按规定自行采购的将不予入账报销。
2.以上购置资金来源仅限于各部门、二级学院一般公用支出,集体或个人项目资金不在此次采购范围之内。
联系人:宁轲
联系电话:2875281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