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阵地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新媒体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全校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宿州学院(校级平台),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平台),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的社团、协会、教研室、班级、宿舍、各学生组织(三级平台)等名义注册的微信(群/公众号/视频号)、微博账号、QQ(群/校园公众空间)、APP移动客户端、抖音、快手、B站、小红书、知乎、头条号、百家号、哔哩哔哩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各二级学院、部门,代表本单位的新媒体平台原则上每类只能有一个。各单位师生自行运营的新媒体平台,有一定影响力或者粉丝数超过1000的,所在单位须掌握情况,一并纳入线上备案范围。
二、备案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三、备案登记方式
进入“融媒体管理平台”——“阵地管理”中点击“我要备案”,填写相关平台信息,提交审核即可。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1.各二级单位填写备案前,须对归口本单位的所有新媒体平台开展自查。对内容更新不频繁、粉丝数量极少、影响力小、存在必要性低的平台进行注销或合并,在备案截止时间前注 销的新媒体账号,本次可以不用备案。
2.负责相关工作的老师如有问题可加入“宿州学院新媒体运营交流群”。

3.各单位须于4月30日前,进入“融媒体管理平台”,完成本单位新媒体备案工作,对未及时注销、未进行备案的将进行通报。
4.完成线上备案后每年12月需对本单位的新媒体平台进行排查更新。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71019
党委宣传部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