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安徽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财务处 发布日期:2025-06-25 浏览次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师生专业实践能力,现就组织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参阅文件目录见附件)。

二、参赛对象

1.会计、财务管理专业在校大二、大三全体学生;

2.财务、审计、国资等部门财会专业人员;

3.鼓励其他对会计知识感兴趣并符合大赛要求的师生踊跃参加。

三、组队安排

按照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并与市财政局协商,为提高参加复赛、决赛的几率,组织两个参赛队分别参赛,参赛人员不重复。在网络答题注册阶段分别选择“省直—省属高校”、“市级—宿州市”两个队伍参加。具体组队安排由财务处会商商学院确定。

四、比赛安排

1、网络答题(2025年7月10日前)

题型为客观题,答题分练习卷和测试卷。练习卷不限次数,测试卷每人可答题5次,系统选取测试卷最高分作为网络答题最终成绩。测试卷最终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纳入初赛筛选范围。

参赛人员可登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专栏等官方网站,点击链接或微信扫码注册答题。

链接:http://ahzsjs.dongao.cn/ahzsjs/welcome.html

微信扫码:

2、校内初赛(2025年7月25日前)

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线上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初赛成绩,选拔优秀师生组成校代表队,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组成。参加市级代表队的,由市财政局确定参赛选手。

3、省级复赛与决赛(2025年8月20日前)

复赛及后续决赛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五、奖励机制

本次大赛设置了团体奖、个人奖、组织奖及其他奖励措施。

1、团体奖

通过决赛决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对于进入决赛但未取得一、二、三等奖的队伍设优胜奖8个,颁发相应奖牌和证书。

2、个人奖

网络答题阶段,结合最终成绩,按不超过1%、3%、6%的比例分别颁发菁英奖、优秀奖和潜力奖网络电子证书。复赛阶段,按照个人笔试成绩排名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颁发相应证书。

3、组织奖

根据各市财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参赛人数、参赛成绩、组织宣传等情况综合考虑产生,颁发相应奖牌。

4、其他奖励措施

网络答题阶段,最终成绩在90分~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60学分;成绩在80分~89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30学分。适时抽取若干名网络答题幸运奖,获得会计类考试免费网络培训课程等奖励。

进入复赛的所有参赛队员,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60学分。获一、二、三等奖队伍成员及获一、二、三等奖人员,所获奖励可作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业绩。获一、二等奖队伍成员及获一、二等奖人员,可优先安排参加会计人才等相关培训。获一等奖队伍成员及获一等奖人员,所获奖项可作为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加分项。

六、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赛,营造“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良好氛围。

参赛师生需认真备赛,遵守比赛规则,严禁任何违规行为。

附件:安徽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参阅文件目录


宿州学院财务处 商学院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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