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建设发展规划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加强教学科研条件建设,夯实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础,遴选储备必要、急需和重点建设项目,科学、合理、高效、有序地谋划好学校资源投入,更好地与年度预算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相衔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实验室建设(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库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以学校总体建设规划为指导,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聚焦应用型高水平本科院校、硕士点建设,综合考虑学科结构和专业发展、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需求,统筹规划项目建设申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厘清学院(部门)目前现状、发展方向,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做好充分的调研和资料搜集工作,对建设目标(设备、技术与经济)进行对比研究分析,为入库项目方案编制奠定基础。
2.入库项目要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经费预算及绩效目标,合理可行的仪器设备配置计划(如设备放置地点等保障措施),有明确的采购标的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论证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绩效性和安全性,形成可行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3.按照全校资源共享共用原则,大型仪器设备应充分调研资源共享的可能性,避免重复购置。
4.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优先安排贴合学校发展、推动内涵提升、弥补短板弱项的项目,避免资金分散、重复低效投入等问题。
5.论证及排序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的项目纳入学校2026年及以后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凡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资金。
三、材料报送
1.前期已申报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包括宿州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宿州学院数智分析测试中心设备更新项目、申报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向发规处咨询)按照本次要求一并补充报送申报材料,并注意不能和新报项目重复。
2.申报项目需提供《宿州学院实验室建设(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项目一经入库不得随意调整,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组织专人,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纸质档于2025年11月14日17:00前报送至财务处(逸夫楼A416室),同时分别提交电子档材料至szxycwc@163.com及szxyzbbg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监督考核
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结项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开展绩效自评,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项目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阶段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入库的依据。
附件:宿州学院实验室建设(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docx
发规处 财务处 国资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