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高峰学科、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部分科研项目负责人,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52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学校拟依托部分高峰学科、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科研创新团队及科研项目开发一批科研助理岗位。有关通知如下:
一、岗位开发任务分配
任务分配范围,学校资助的在建或已经结项的高峰学科和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科研创新团队,自愿开发或者2022年以后主管部门立项,立项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且学校有配套和奖励的部分科研项目。具体任务分配详见QQ群科研管理工作群文件《宿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任务分配一览表(2023年任务)》。
二、科研助理岗位工资支付渠道
科研助理岗位工资从项目劳务费或者结项后结余资金支出。其他具体事宜执行上级有关文件和《宿州学院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20〕4号)、《宿州学院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方案》(校科字〔2020〕5号)。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一览表中有任务的高峰学科、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以及部分科研项目负责人,合理设置新的岗位,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https://kjc.ahszu.edu.cn/info/1041/13172.htm要求下载附件,组织填写《宿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设置申请表》(一个岗位填写一张表),并汇总填写《科研助理岗位设置统计表》。请于6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科研处A4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szxykyc@163.com。前期已经完成报送任务的本次不用再次报送。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冰秋 2871025
科研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