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财务处、有关单位、有关财政资金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我院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规定、校字〔2017〕6号“关于印发《宿州学院财政资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校科字〔2020〕8号“关于印发《宿州学院财政资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18年、2019年、2020年立项的财政资金科研项目的配套经费开展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本次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预算编制涉及的项目范围
2018年、2019年、2020年立项的且学院对批准拨付经费进行了配套的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家语言保护工程典藏项目、国家语言保护工程项目(安徽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安徽省重点研发项目、安徽省软科学项目、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部分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等。前期已经对配套经费做过预算并且将配套经费预算表等纸质材料提交科技处留存的项目,本次不需要再次编制预算和提交材料。
二、本次预算编制的填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请下载《宿州学院财政资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预算表》(见附件1)编制经费预算。
2.请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于3月5日前将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所在单位盖章后的预算表一式四份送科技处A420,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
3.财务处、科技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提交的预算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加盖财务处和科技处公章后将纸质版预算表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和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配套经费支出的预算依据。
联系人:张冰秋
联系电话:2875683
电子信箱:szxyky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宿州学院财政资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预算表
科技处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