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掌握我校科技特派员(团)工作情况,提高工作成效,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宿州学院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院科字〔2023〕2 号),现开展我校科技特派员(团)服务企事业单位情况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由宿州学院推荐,安徽省、市、县区选派并资助,并且签订选派协议,2023年4月28日以后截至目前仍在协议期内的科技特派员(团)。学校自主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不参加本次统计。
二、统计和报送内容
本次统计内容范围为科技特派员(团)签订选派协议至今的所有服务工作情况。科技特员本人填写附件1《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表》并附选派协议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特派团由团长组织填写附件2《科技特派团工作绩效情况表》并附建设和服务协议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后,以团为单位直接报送科研处,以备根据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请二级学院等6月20日前将上述表格和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逸夫楼A425办公室,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同期发送至szxykyc@163.com
联系人:张冰秋
电 话:2871025
附件1《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表》
附件2《科技特派团工作绩效情况表》
科研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