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相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重点学科和校级科研平台建设提升学科、平台对我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特色高校建设的支撑作用,现拟对我校在建校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已到验收期的校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
(二)未到验收期,已完成建设任务要求的校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
二、验收要求
各在建校级重点学科和校级科研平台建设期内取得的成果需符合《宿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校科字〔2017〕11 号)、《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并做好专家实地考察的准备。
三、材料提交与报送
(一)材料要求
各校级重点学科和校级科研平台负责人需依据学科或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如实填写验收材料(包括“验收报告”及“支撑附件材料”)、“考核业绩汇总表”。
纸质版验收材料需将“验收报告”连同“支撑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支撑附件材料”需按照验收报告中“建设业绩”的填写顺序进行装订(不同类型“建设业绩”需有分隔页);验收材料需经二级学院审核、院长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电子版验收材料需将“验收报告”连同“支撑附件材料”合并成一个完整PDF;“支撑附件材料”需按照验收报告中“建设业绩”的填写顺序进行合并。
(二)材料报送
各类验收材料、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考核业绩汇总表”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中午下班前。纸质版报送至逸夫楼A4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xkjs@163.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罗牧晨,丁晶晶 联系电话:2875826
附件:
1.宿州学院在建校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一览表
2.宿州学院重点学科、科研平台验收考核业绩汇总表
3.宿州学院校级科研平台验收报告
4.宿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报告
5.宿州学院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聘期考核表
6.《宿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
7.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ahszu.edu.cn/info/1393/64773.htm)
科研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