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充实“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现就宿州市第二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畴
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科社、党史党建)类;哲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社会学)类;文学(艺术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和综合类等。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二)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公道正派,学风严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三)熟悉相关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学术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宽广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认识分析能力,对推动宿州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社会团体中,热心社科理论研究、宣传宣讲,理论创新能力较强,为本系统或本单位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宣传宣讲实绩。
(五)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学术上有特殊造诣和成就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到65周岁。
(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社科人才;
2.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内研究成果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社科人才;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刊发学术成果2 篇(含)以上,或作为主要作者撰写的课题报告获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主持完成的市厅级及以上社科类课题成果转化较好的社科人才。
(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专业技术序列入库人才不受职称限制,但须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中至少一项:
1.主持起草过全市相关行业领域规范性文件;
2.主持撰写的研究报告被市委市政府采用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3.在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或公开刊物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4.研究成果应用转化较好。
(八)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并结项,或社科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被省级及以上部门聘为专家顾问,或被高校聘为教授、客座教授的社科人才不受学历和职称的限制。
三、权利和责任
(一)参与党的科学理论及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阐释、宣讲解读,参与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重大事项、相关政策和各种发展规划、计划的研究、制定;
(二)参与市社科规划课题指南的制定、立项项目的评审、研究成果的鉴定结项;
(三)参与重大课题调研和应用对策研究等重点项目攻关;
(四)参与全市理论研讨、讲座报告、宣传宣讲等活动;
(五)参加市厅级及以上社会科学课题研究、三项课题研究、社科知识普及、学术研讨交流等活动;
(六)参与各层次、各类别人才培养及推优工作。
四、推荐要求和程序
(一)坚持自愿原则,申报人应如实规范填写《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入库人员申报推荐表》,不得空项、漏项,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把关。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对申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就人选政治表现、学风学德、廉洁情况等按程序征求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三)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择优推荐,并于12月4日前将《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入库人员申报推荐表》(盖章扫描版)会同附件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到邮箱szxykyxm@163.com。
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及任职证明;3.申报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4.申报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论文(文章)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
联系人:王钰,联系电话:2875683。
附件:1.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入库人员申报推荐表
2.关于做好宿州市第二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