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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应用类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推进会

作者:招生就业处 时间:2023-09-08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促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9月8日下午,我院召开应用类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推进会,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调研员谭晓硼,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赵志、副主任王剑,宿州技师学院培训实训处处长李传农,宿州市工业学校培训部主任刘明亮等应邀出席会议。我院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相关人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招生就业处处长杨刚主持。

会上,杨刚首先代表学校对到访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谭晓硼介绍了应用类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开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赵志首先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进行了详细政策解读,他指出:开展针对应用型专业应届毕业生及毕业2年内的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人才兴皖工程,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的重要措施,是落实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人才政策的重要措施,有助于增强高校毕业生技能素质,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扩宽其就业渠道。随后,他对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和要求展开了介绍。

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研讨。相关学院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就职业技能评价费用免除政策、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主体资格、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试点的相关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咨询,宿州市人社部门、宿州技师学院、宿州市工业学校等参会领导均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杨刚在会议总结时提出三点建议: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要站在专业教育、学生就业、学校发展的高度,更好地发挥高校人才培养作用,持续提升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与会人员要及时把会议内容及相关政策传达到院领导和所有教师,统一思想认识,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水平,把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提上日程;二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学院要以校内应届毕业生和毕业2年内的学生为对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宣传,为其解疑答惑,动员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就业创业提供助力;三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建议各学院对下一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进行精心规划,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提升相关专业教师考评资格,为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试点的建立提供基础保障,使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成为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新亮点。

高等院校应用类毕业生参加技能人才评价并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安徽省着眼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重要举措。我院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为相关应用型专业毕业生创造更加有利的评价条件,服务于学生成长和高质量就业。

(撰稿:汪海艳 审核: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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