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7-03-08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规定的条件,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申报,并于3月10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szxyr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全省高教系统共推荐9名先进工作者,我校推荐不超过一人。
附件:省级先进工作者评选.rar
人事处
2017年3月8日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教育园区校区)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邮编:234000 电话(传真):0557-2871003(工作时间);0557-2875008(非工作时间) 招生咨询:0557-2875011
官网微信
官网微博
Copyright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与信息中心 皖ICP备050035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