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进行书法学等五个新办本科专业的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2013年首次招生的五个本科专业:书法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
二、评估目的与原则
评估目的:检验新办本科专业(简称“新专业”)建设成果,对新专业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审查,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专业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专业特色,为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宏观指导。
评估原则:见《宿州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49号)第十条第1款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取学院自评、学校组织专家组考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校内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和校级教学督导委员组成评估专家组,深入学院,通过座谈和现场考察等方式,检查各专业教学管理的规范性。最后由评估专家组根据自评报告审查结果和现场实地考察情况,完成评估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四、评估工作安排及内容
(一)学院自评阶段:2017年3月10日-3月27日。
受评专业所在学院依据《宿州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附件“宿州学院专业建设标准与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教务处网站下载)要求,逐条对照检查,形成自评报告,同时填写《宿州学院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于3月30日前将《宿州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和《宿州学院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纸质版各6份送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szxyjyk@126.com。
(二)校内专家组实地评估阶段:2017年4月10日-19日
学校组成校级专业评估专家组,对上述五个专业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主要程序如下:
1.听取专业负责人对评估专业自评情况的汇报,每个专业汇报时间20分钟;
2.专家审阅专业建设自评报告,查阅专业建设相关文件资料;了解、查看评估专业教学条件(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教学设备等);
3.专家组听课(专家听课在4月10日-18日完成);
4.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每个专业随机抽取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各5名参加座谈会;
5.专家组根据查阅结果汇总研讨,集中评议,形成对所评估专业的评估报告。
(三)整改建设阶段:2017年4月21日-5月12日。
受评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建设,并将整改报告及建设方案于5月17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五、具体要求
(一)相关学院要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落实专业办学质量为重点,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二)受评专业所在学院应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负责的评估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到人,限期落实。
(三)各受评专业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完成《专业自评报告》,评估指标体系中每个观测点都要提出“自评依据”,即简明扼要地概括出论点及主要论点的论据(事实、资料、统计表等)。做好主要事实、资料、统计表等(尤其是原始支撑材料)的归档工作。
六、评估结果及应用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宏观管理、调控的重要依据,也是对专业进行奖惩的依据(详见《宿州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第5款)。
七、其他说明
1.请相关学院按照宿州学院专业建设标准与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涵盖的内容完成自评报告。
2.自评报告力求内容全面、具体,并对本专业建设的特色进行准确概括。
附件: 1.宿州学院本科专业自评报告(封面、主体内容要求)
2. 宿州学院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3.评估专家组调阅材料
宿州学院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