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档案收集工作,请安排兼职档案员,对照《高等学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档案规范整理注意事项》,认真收集整理2016年度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并填写归档材料移交清单,于4月10日前送交档案室(西区图书馆二楼东,电话3682600)。兼职档案员有变动的,请及时将变动信息告知档案室。
为方便档案工作交流,档案室建立了“宿州学院档案工作管理QQ群”(群号:383075880),请各单位、部门兼职档案员主动加群。
另,请各二级学院将2016届毕业生班级集体照收集齐全后及时移交档案室。
附件:1.档案规范整理注意事项
2.高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3.宿州学院文件材料移交单
宿州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