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基层教职工活动的意见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7-02-23

各二级分工会:

为更好地丰富我校教职工文化生活,本着工作重心在基层的原则,二级分工会可独立自主的开展各项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校工会向各二级分工会每年拨发3000元活动经费额度,各分工会在开展活动期间应向校工会报送开展活动的内容、奖项的设置等事项,经校工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按相关文件规定,活动奖品的设置应控制在参加活动总人数的30%以内。活动中要及时报道、留存照片等活动资料。活动费用由各二级分工会主席签字后报校工会签字到财务处报销。

 

 

中国教育工会宿州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教育园区校区)

邮编:234000    电话:0557-2871003(工作时间);0557-2875008(非工作时间)    招生咨询:0557-2875361

  • 官网微信

  • 官网微博

   Copyright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与信息中心 皖ICP备050035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