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7-01-05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学习,并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7年1月5日
附件:《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办法的通知》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教育园区校区)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邮编:234000 电话(传真):0557-2871003(工作时间);0557-2875008(非工作时间) 招生咨询:0557-2875361
官网微信
官网微博
Copyright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与信息中心 皖ICP备050035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