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
各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团体: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发挥大学生骨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大学生骨干争...
各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3月29日召开的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将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7]21号)精神,特制订《宿州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二级学院、各级学生组织: 为更好地加强我校的国防教育宣传,增强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武装部在退役大学生为主要成员的基础上成立宿州学院国防教育助理总队。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我校微型消防站作用,广泛组织学生参与校园防火工作,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火灾防控能力。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宿州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和安徽省农科院园艺研究所联合申报2017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我校排名第三,刘小阳老师作为第三主要完成人,项目名称为“...
2017-03
各相关部门: 现将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人员申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了更好的做好我校2017年度的征兵工作,方便学生便捷的办理应征入伍及退役复学手续,现武装部制作学生入伍流程图,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配合工作,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168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校级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让团员更像团员,以良好风貌和积极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
全体教职工: 我校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将于2017年3月31日至4月1日举行,在此期间校车运行时间如下: 7时20分,西区发往东区一辆; 8时30分,西区发往东...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教育摄影大赛的通知》》(皖教秘【2017】1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加强宣传,组织师生积极参与。
各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16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报送校园文化建设成果。
宿州学院第十三届运动会秩序册(点击打开或下载)
各相关部门: 近日,安徽省社科院发布了《2017年度省领导圈定课题招标公告》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人员申报。
为方便师生校园卡充值,自2017年3月28日起学校正式推出一卡通微信充值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方法 1.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宿州学院校园服务”微信公众服务号。
各二级学院: 现将《宿州学院2017年学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召开宿州学院第四轮干部聘任工作动员大会。
一、有关政策答复意见 1.报考安徽省选调生有院校范围吗? 有。
教务处发〔2017〕16号 各二级学院: 为检查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实现“实基础、强能力、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依据...
各二级学院: 现就我校学生2017年3、4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3月28、29、30日,4月11、12、13、18、19、20、25、26、27日,当天14:00开始,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各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1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辅导员、班主任、学生资助工作者学...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相关部门: 为做好安徽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省委组织部《安徽省2017年选拔选调生公告》(见附件)转发给你们。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近期,我校陆续获批立项了一系列科研项目。
全体教职工: 根据我校与外包服务单位签订的《西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相关内容要求,从2017年3月1日起,西区2个停车棚由物业管理公司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管理。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我校东区用电安全,排除用电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保障我校师生正常工作和生活,经与我校东区水电外包单位协商,决定对我校东区各单位、各部门用电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排查。
教务处发〔2017〕17号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安徽省《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精神,全面总结我校2016年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按照地税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纳税机关自行申报”,为方便教职工自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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